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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調(diào)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

新華社南昌11月23日電(記者鄔慧穎)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近期調(diào)整因工致殘人員傷殘津貼等定期待遇,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數(shù)額不等的傷殘津貼。

其中,一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44元;二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36元;三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8元;四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此次調(diào)整還提到,如果因工死亡職工親屬已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其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4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48元,其中,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48元的基礎上增加16元。如果因工死亡職工有多個供養(yǎng)親屬,其增加的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之和每月不超過160元。

同時,被確定為需要生活護理的因工致殘職工,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檔次,其生活護理費標準分別調(diào)整到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和30%。

關鍵詞: 江西 因工致殘人員 傷殘津貼

責任編輯: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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