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訊 記者合宇聰12月10日,云南省公安廳召開立法聽證會,就《云南省反恐怖主義條例(草案)》涉及行政處罰的相關事項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建議。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法律專家以及旅店、物流寄遞等行業(yè)代表等18人作為聽證代表,省紀委省監(jiān)委2名監(jiān)察干部作為聽證監(jiān)察人,10名社會公眾參會旁聽,媒體記者及有關工作人員共計60余人參加聽證會。
《云南省反恐怖主義條例(草案)》共8章65條,從職責體系、安全防范、情報與調查、應對處置、邊境管控與合作、法律責任方面,在立法權限內細化了上位法有關內容,填補了上位法部分空白,增強了操作性,具有云南地方特色。聽證會重點圍繞《云南省反恐怖主義條例(草案)》補充設定的有關行政違法行為及行政處罰展開論證,如:對物流營運單位違法處罰的條款增設“責令改正”前置程序、明確由公安機關、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商務部門作為部分違法行為執(zhí)法主體以及部分設定行政警告、罰款的具體條款。
本次聽證會分為宣讀聽證事項和紀律、立法說明、代表質詢、聽證人答復、聽證監(jiān)察、聽證會總結、審核簽字七個階段進行。聽證人就《云南省反恐怖主義條例(草案)》立法過程及設定行政處罰情況進行了充分說明;參會代表充分履行職責,暢所欲言,積極建言獻策;聽證人針對行政處罰設定的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作了全面系統(tǒng)、符合法理、切合實際的陳述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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