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08年7月21日,新疆搏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博樂市一執(zhí)行死刑的法場上,執(zhí)法人員全副武裝、荷槍實彈,兩名公安人員押解著犯人到執(zhí)行槍決的刑場上,只要槍聲一響,一場罪惡得以兩清。
然而在聽到子彈上膛的聲響時,犯人明顯變得恐懼慌亂,在法警扣動扳機的前一秒,他焦急大喊道:“等等,我要檢舉揭發(fā),我知道另一起兇殺案,請給我一次戴罪立功的機會!”
這個死刑犯名叫張得月,28歲,因綁架殺人碎尸案,手段殘忍,情節(jié)嚴重,已被依法判處死刑!
當他向法警描述起另一起命案時,時間、地點、被害人以及兇手信息都說得十分詳細。
案情重大,執(zhí)法人員不得不中止行刑,但只聽犯人一面之詞不足以說明什么,警方?jīng)Q定按張得月提供的信息到現(xiàn)場勘察核實之后再做定奪。
如果張得月所言非虛,他的死刑或許真的可能被豁免!
撲朔迷離的埋尸案
隨即,警察押著死囚張得月一同來到新疆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第五師的一處棉花地,在張得月的指認下,不到半個小時,辦案人員就從泥土中挖掘出了部分人骨!
在場的所有人頓時緊張了起來,在仔細清理之后一具完整的骨架被挖了出來。
張得月聲稱,死者名叫楊艷,是張得月哥哥家中雇傭的拾棉花女工。
兩年前因情感糾紛被她當時的男友阿杰殺害,在掩埋尸體時阿杰向他求助,兩人便一同將楊艷的尸體埋在了這塊棉花地里。
經(jīng)過法醫(yī)驗證,警方證實死者身份就是楊艷,死亡時間與死者消失時間吻合,大概在兩年左右。
一經(jīng)確認,公安立刻派出警力抓捕犯罪嫌疑人阿杰。
案件原本十分簡單,只要抓到兇手一切都可以水落石出,然而接下來警方得到的消息卻讓整個案件變得復雜起來。
殺害楊艷的兇手阿杰已在一年前的車禍中意外傷亡!這意味著楊艷的命案成了絕案,一切都只能從張得月一人的證詞中了解信息,完全可以說是死無對證!
因此張得月的舉報到底算不算立功?他的死刑還要不要執(zhí)行?這成了困擾警方的一個難題。
此外,楊艷命案又該如何偵破?這又是警方面臨的另一個難題。
負責此案的刑警決定還是從張得月身上挖掘更多信息!
張得月或許是真心想要戴罪立功,對此案知曉的情況也毫不吝嗇地供述。
他聲稱,楊艷和阿杰是數(shù)百萬拾棉大軍中的一員,阿杰是個多才多藝的蒙古青年,能歌善舞,瀟灑帥氣的他很快就俘獲了楊艷的芳心,兩人自然而然地走到了一起。
后來兩人感情出現(xiàn)了裂痕,爭吵之時憤怒的阿杰便把楊艷殺害。
第一現(xiàn)場是在89團郊外的一間廢棄民房里,由于時間已經(jīng)過去整整兩年,即便警方對現(xiàn)場仔細查找了一遍又一遍,依舊沒有發(fā)現(xiàn)有用的線索。
沒有有效的物證,僅憑張得月的供詞連這里是否真的是第一案發(fā)現(xiàn)場都不能確定。
負責調(diào)查該案件的刑警隊隊長趙文對張得月的供述還有些疑惑,兩個熱戀中的人為什么突然會爭吵得如此厲害,以至于阿杰非要殺害楊艷不可?
帶著這個疑問,趙文繼續(xù)對張得月進行審問。
根據(jù)張得月的供述,阿杰是在殺害了楊艷后,想把尸體埋在砂石料場里,然而因為土質(zhì)太硬費了大勁兒挖的坑并不能完全把尸體掩埋,不得已阿杰才叫來了張得月,讓他幫忙一塊處理尸體。
對此,嚴謹?shù)男叹w文并不輕信張得月的說辭,他決定親自前往現(xiàn)場查看,果不其然,趙文又發(fā)現(xiàn)了另一個疑點,砂石料場的土質(zhì)硬度和棉花地的土質(zhì)硬度是差不多的,挖起來同樣比較困難。
阿杰叫來張得月兩人何不就地把坑挖得更深一些,為何要費力地把尸體轉(zhuǎn)移到另一處同樣難挖的棉花地進行埋尸處理?
張得月的說法存在著諸多疑點,辦案刑警們都開始懷疑張得月是不是知曉阿杰已經(jīng)死亡,故意將他推出來當替死鬼?用死無對證的絕案來獲取減刑的機會?
但是阿杰死亡日期是在2007年4月28日,那時張得月早已在監(jiān)獄中數(shù)月,他不可能知曉這一情況。
那么問題究竟出在哪里呢?張得月有沒有可能從外界獲得信息?
新的嫌疑人出現(xiàn)
警方在查看了張得月的資料后發(fā)現(xiàn),張得月有一個哥哥名叫張得年,在庭審期間他有出現(xiàn)過,并且還給張得月寄送過衣物到看守所!會不會是兩人串供?
可是在查看了庭審錄像后發(fā)現(xiàn),審理過程中法庭的看守十分嚴格,并且張得年坐在背后的觀眾席上,離張得月的距離并不近,兩個人從始至終沒有接觸的機會,要在這個時間段傳遞信息是完全不可能的。
再則,張得年寄給張得月的衣物每次都有經(jīng)過獄警仔細嚴密的檢查,也不存在傳遞信息的可能。
線索到這里似乎又斷了,眼下只有從外界找尋更多的信息來驗證張得月的供述。
偵查員李鵬開始了摸排走訪工作,主要圍繞阿杰和張得年兩人展開。
這次走訪雖然沒有找到張得年張得月兄弟倆串供的證據(jù),但卻有了一個驚人的發(fā)現(xiàn),楊艷和阿杰并不是戀人關(guān)系,張得月的哥哥張得年和楊艷才是戀人關(guān)系,楊艷和阿杰的交集并不密切!
楊艷本就是張得年家拾棉花的女工,難道張得月對哥哥和她的戀情一無所知?他又為何說楊艷是阿杰的女朋友呢?如果說張得月一開始就在說謊,那么楊艷的這起命案就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刑警再次提審張得月,當詢問起哥哥張得年和楊艷之間的關(guān)系,張得月表現(xiàn)得十分反常,甚至可以說是在刻意回避,這不得不令警方陡生懷疑!
張得月知曉他哥哥和楊艷的關(guān)系,而且在供述過程中有意遮掩,難道殺害楊艷的兇手是張得年?
警方覺得阿杰在熱戀期殺害自己對象的做法極其不符合邏輯,經(jīng)過調(diào)查得到阿杰和楊艷不是情侶的確切消息后,張得月的供述被推翻!
而另外一種可能性,越來越得到辦案人員的支持,他們推測殺害楊艷的嫌疑人極有可能就是張得年!
這樣猜測的原因有二,其一張得月在審問過程中對哥哥和楊艷是情侶一事的隱瞞,其二,埋藏楊艷尸體的棉花地正是哥哥張得年家的!
各種信息連在一起讓辦案人員深感蹊蹺,張得年是殺害楊艷的真兇嗎?民警決定立刻前往張得年家中進行盤查。
然而案件的曲折復雜遠遠超出警方的預判,張得年聲稱自己和楊艷并不是戀人關(guān)系,外界之所以有這傳言是因為當初楊艷和同住的工人相處不融洽,出于好意他便讓楊艷住在自己家中,這讓外界很多人誤以為兩人有情感上的瓜葛。
后來拾棉花的工作結(jié)束,楊艷拿了工資就回家了,兩人就再也沒有聯(lián)系過。至于楊艷為何會埋尸自己家中的棉花地,他完全不知情。
張得年的說法并不能令警方信服,因為他不能提供有力的證據(jù)證明自己的清白,然而更令警方頭痛的是他們也沒有任何證據(jù)證明張得年就是兇手。
一起案件,張得月供述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已經(jīng)死亡,并且時間已經(jīng)過去兩年人證物證都已經(jīng)無法提取,辦案人員知道,要想偵破此案還是只能從張得月身上入手!
可接下來的狀況又讓辦案刑警犯難,犯人張得月在感覺到警方將偵查目光放在了自己哥哥身上后,對所有案件相關(guān)的詢問都閉口不談了!
“那段時間睜眼閉眼都在想,滿腦子都是這個事”,眼看案件就此擱置,刑警趙文感到十分焦慮。
可疑的書信
2008年8月底,張得月供述的楊艷命案已經(jīng)調(diào)查了40天,由于張得月的拒不配合,整起案件陷入僵局。
上級公安機關(guān)指派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張毅接手張得月的案件,張毅偵破過大大小小的案件超過1000起,他本人對犯罪心理學的理解十分專業(yè),尤其擅長捕捉犯罪分子的心理,或許他能從張得月身上挖掘出有用的信息。
然而當時張毅因為身體原因正在醫(yī)院接受治療,并不適合長時間工作。趙文等辦案人員非常擔心他的身體狀況,
熟悉案件之后,張毅根據(jù)多年的辦案經(jīng)驗,提出了他的思路,只有完整的刻畫嫌疑人的犯罪心理,才能找到他內(nèi)心深處隱藏著的答案;
為此張毅并沒有立即提審張得月,而是找到先前負責張得月殺人碎尸案的刑警王永峰,了解張得月此人的性格特點。
“張得月的心理素質(zhì)非常強,尤其是你沒有人證和物證支持下的審訊,你這個審訊是沒有結(jié)果的。”
在和之前負責此案的刑警對接,充分了解情況之后,張毅決定先去楊艷家尋找留下的蛛絲馬跡。
在楊艷的老家,刑警們找到了一些信件!寫這些信件的不是別人,正是張得月的哥哥張得年!
從信件中,辦案人員明確得知張得年和楊艷是戀人關(guān)系!
更讓警方震驚的是兩人通訊長達6年之久,信中兩人互訴愛意,顯然是一對互相深愛的熱戀情侶。
2000年,18歲的楊艷跟隨母親到張得年家拾棉花,從此之后兩個年輕人互生愛意,張得年成為了楊艷的初戀。
母親知道女兒的戀情后極力反對,原因是張得年的家庭條件并不好。
本以為兩人的感情會就此結(jié)束,誰曾想楊艷瞞著母親和張得年交往了長達六年之久!
2003年,楊艷的父母為她尋了門親事,將她嫁給了同村的一位村民。
張得年和楊艷的地下戀情才因此結(jié)束,一年后張得年結(jié)婚。
可是令楊艷母親沒有想到的是,結(jié)婚后兩人依舊保持著書信往來。
由于是父母安排的婚姻,楊艷婚后過得并不幸福,她時常通過信件向張得年訴說自己生活的煩悶,也是由于這藕斷絲連為后來楊艷命喪黃泉埋下伏筆。
既然張得年和楊艷本就是情侶,為何張得年在上次民警調(diào)查的時候卻矢口否認呢?難道他真的是殺害楊艷的兇手?
可是張得年否認和楊艷的戀人關(guān)系并不能作為定罪的關(guān)鍵證據(jù)。
被遺漏的關(guān)鍵信息
張毅再次將目光放到張得月的身上,因為他在審查案件資料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被忽略的關(guān)鍵點,張得月推出阿杰作為替死鬼是否是因為已經(jīng)知曉他死亡的消息。
先前刑警通過他入獄的時間和阿杰死亡的時間推斷張得月不知曉此事,但是警方忽略了一個點,雖然張得月無法得知外面的消息,那么有沒有可能張得月是在看守所里面得知這一情況的?
辦案人員再次仔細核查信息資料,很快找到了答案,和張得月一同關(guān)押的犯人中有一個名叫科爾吉特的青年,他是在阿杰死亡時間之后進的監(jiān)獄,并且在看守所犯人放風的時候和張得月有過接觸,阿杰的死訊極有可能是這樣傳遞給張得月的!
阿杰作案的嫌疑已經(jīng)可以完全排除,而張得月周密的謊言和刻意的隱瞞讓警方不由得再次懷疑是不是他為了替哥哥張得年隱瞞罪行?
可當警方詢問張得年時,他說自己隱瞞和楊艷的戀情是因為已有家室,不想因此造成麻煩,
他承認當年聯(lián)系過楊艷,但見到她后覺得兩人的感情不可能再繼續(xù),便在楊艷工作完成后支付了工資,讓她回家,后來就再也沒有見面。
按理來說,張得年最有作案的可能,可是卻又沒有充分的作案動機,更沒有充分的證據(jù)說明他就是殺人兇手。
真相浮出水面
就在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時,張毅發(fā)現(xiàn)張得月在獄中的表現(xiàn)十分怪異,晚上甚至會一個人在宿舍走來走去,看起來十分焦灼,這讓張毅感到真相越來越近了!
熟悉犯罪心理學的張毅心中還有一個疑惑,張得月2005年犯詐騙罪,2007年殺人碎尸,僅僅兩年時間,他的犯罪心理的變化就如此之大,這顯然不符合犯罪心理的發(fā)展規(guī)律。
而楊艷被害的時間恰好在這兩起案件的中間,犯案手法也符合犯罪心理的發(fā)展規(guī)律,難道張得月就是殺害楊艷的真兇?
張毅覺得這種可能性極大,有了這樣的疑惑,接下來張毅便要和張得月面對面進行較量了。
很快,警方再次提審張得月,但沒有直接詢問他更多的信息,而是讓其再次重復關(guān)于楊艷被害情況的供詞。
對于這一反常態(tài)的審訊,張得月明顯感到意外,他心里有些發(fā)虛。再縝密的心思也會有疏忽的地方,張得月的供詞前后出現(xiàn)了矛盾,而且還在不經(jīng)意間透露出他已經(jīng)知曉阿杰死亡的消息,很顯然整個供述都是他設(shè)計的一個局。
謊言一旦戳破一個口子,背后的真相就再也無法掩蓋。
在張毅第三次審問張得月時,他再也無法編織謊言去圓自己先前那已是紕漏百出的供詞,最終他承認殺害楊艷的兇手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2006年11月中旬,在哥哥張得年家結(jié)束工作的楊艷領(lǐng)了1500元工資準備回家,而張得月剛好缺錢,就盯上了楊艷。
他借口用摩托車送楊艷去車站,因為兩人認識,楊艷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坐上了張得月的摩托車。在路過張得年家的棉花地時,張得月殘忍地將楊艷殺害,并且掩埋在了地里。
2007年3月,張得月因綁架殺人碎尸案被判死刑,然而刑期將近,他絞盡腦汁想如何逃避死罪。
身在監(jiān)獄中的張得月,無意間得知了阿杰死亡的消息后,聯(lián)想到自己殺害楊艷一事,便想著編織一個周密的計劃來達到減刑的目的。
可是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聰明反被聰明誤,張得月身上的罪孽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洗刷干凈,兩起命案水落石出,張得月得到了應有的懲處!
回顧整個案件,到處都充斥著警察與犯人的智力較量,為了維護正義,警察們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心血。
從張得月的一系列周密策劃可以發(fā)現(xiàn),他是個極其聰明的人,可是這些聰明沒有被他用在自己的人生規(guī)劃中,而是在一些旁門邪道上,一步錯步步錯。
愿每個人都珍惜自己的人生,以此為戒,莫到已無余地時,再哭后悔已無路,黔驢技窮惹人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