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男子核酸插隊被阻拿菜刀追砍防疫人員”的視頻在網(wǎng)絡上廣泛傳播。3月21日,遼寧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發(fā)布通報稱,犯罪嫌疑人溫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檢方批準逮捕。3月27日上午,阜新阜蒙縣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溫某某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事件回顧】
一網(wǎng)傳視頻中,平地上有市民正在排隊做核酸,一男子手拿菜刀砍砸核酸采樣點的隔離設施,將隔離帶等扯壞,拿著刀闊步并伸手指著醫(yī)護人員似乎在找人,幾個大白拿著桌子做防御。男子拿著刀踢翻路障,并走向排隊市民,一大白沖出將男子控制。
后溫某某被阜新市公安刑事拘留。
據(jù)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消息,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溫某某來到該核酸檢測點,拒不聽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私自插隊被工作人員制止后,溫某某離開檢測點回到家中取菜刀又返回檢測點,持刀對現(xiàn)場工作人員揮舞并對現(xiàn)場隔離設施進行砍、砸,造成現(xiàn)場工作人員一人受傷,隔離設施損壞。
3月21日,公安機關(guān)以溫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請檢察院審查逮捕。受理后承辦檢察官結(jié)合提前介入掌握的案件證據(jù)情況,立即對犯罪嫌疑人溫某某進行了遠程視頻提審,依法告知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其相應法律后果,保障其訴訟權(quán)利的知悉。為依法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涉疫犯罪,當日即對溫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3月27日上午,阜新阜蒙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庭審系統(tǒng),在線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溫某某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某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guān)委托代表國家機關(guān)行使疫情防控職權(quán)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檢疫措施,其行為已構(gòu)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被告人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對其從寬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溫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關(guān)鍵詞: 妨害公務罪 工作人員 犯罪嫌疑人 隔離設施 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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