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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川殺人案:殺人者長期被欺負,房屋被毀,妹妹被打,土地被占

廣西陸川縣烏石鎮(zhèn)陸龍村村民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在自家的宅基地建房,結(jié)果被鄰居王文輝等人,以擋了風水為由,糾集數(shù)十人進行暴力毀壞,期間,王文輝家族還強行硬化了王文光家里的責任田,變?yōu)樽约议T前的道路,多次毆打王亦光家人致傷。

然而,王文輝家族的多名肇事成員,至今逍遙法外,多年未被處理,最終在2021年的3月23日,引發(fā)了一起殺人命案:肇事者家族成員王玉光被殺;而殺人者王文光,被判無期徒刑。

01 宅基地建房被拆毀

烏石鎮(zhèn)陸龍村地處丘陵,特別是王文光所在的元垌隊,更是人多地少。

新中國成立后,元垌隊100多號人,就擠住在不過10間房屋的低矮的小四合院內(nèi)。

此后經(jīng)過數(shù)十年的發(fā)展,元垌隊的村民陸陸續(xù)續(xù)搬出了小四合院,蓋起了樓房。但由于人多地少,元垌隊村民的自建房,都是一戶挨著一戶,密密麻麻地擠在一起。

王文光家人居住的老屋(多家合?。?/p>

王文光家兄弟姐妹四人,因家境貧窮,一直在低矮的老房子里生活,直到2015年,東湊西借了一些錢,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兩人的宅基地(約68平方米)為基礎(chǔ),另外還用了自家的一小部分承包地,建起了新房子。

2015年6月19日,鄰居王文輝、王杰、王輝華等人,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的房子影響了他們家的風水為由,糾集30多人,將王亦光、王文光兄弟新建的圍墻全部拆毀,王亦光及其兒子上前阻攔,被王文輝、王杰、王輝華等人手持棍棒毆打致輕傷和輕微傷。

第二天,王文輝、王杰、王輝華等人,又將王亦光、王文光兄弟新建房屋的地梁、地基、墊層拆毀,同時還將王文光家承包的責任田用泥土填埋。

毀壞現(xiàn)場

又過了兩天,王文輝等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用水泥硬化了王文光兄弟的宅基地和責任田,成了通向王文輝家里的大馬路和地坪。

02 財物被毀價值近10萬元,未立案理由為虛構(gòu)

房屋被毀、責任田被硬化,造成了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10萬元左右。為此,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向地方政府反映了情況,并作了報警處理。

然而,轄區(qū)的月垌派出所,僅僅將被損毀房屋的價值鑒定為4350元。

2016年9月28日,陸川縣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其理由是: 2015年6月23日,陸川縣烏石鎮(zhèn)政府組織了綜治辦、司法所、國土所的工作人員到現(xiàn)場處理認為王亦光、王文光兄弟的房屋屬于違章建筑,當日將地基全部拆除,是政府行為。

示意圖

而事實上,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兩人所建房屋使用的土地為老宅基地,因為老宅基地面積不夠,又在規(guī)定面積內(nèi)用了承包地的一部分,在建房之前,也向當?shù)氐拇逦M行了報備。當時到現(xiàn)場的村干部,也對現(xiàn)場拍攝了照片留底。

后來的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所謂的“政府拆除行為”,竟然是虛構(gòu)的事實和理由。

其一,案涉被拆毀房屋事先并無鎮(zhèn)政府或村委的告知,更無行政處罰通知;

其二,公安機關(guān)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中提到的有關(guān)部門,多次出證明證實沒有參與拆除案涉房屋。

03 毀房傷人均未立案

對于陸川公安機關(guān)的認定,王亦光兄弟表示不服,遂不斷上訴。

迫于王亦光兄弟的不斷上訴壓力,2016年9月6日,陸川縣公安局在上級有關(guān)部門的要求下,才派員現(xiàn)場取證并重新作出評估,第二次評估損毀房屋的價值為97003元。

據(jù)此,王文輝、王杰、王輝華等人的行為已涉嫌財物毀壞罪。

但陸川公安仍然未予立案偵查。

2017年農(nóng)歷正月初六,王亦光、王文光的妹妹王偉芳一家人回娘家拜年,因?qū)④囕v停在自己哥哥的責任田(于2015年6月23日被王文輝等人強行硬化)硬化的地坪上,遭到王祥光、王育文、王輝林、王輝華、王超和等人的毆打。

當天,先是王偉芳的兩個兒子被一群人追打,王偉芳趕去阻攔,結(jié)果被打倒在地,左腳的膝關(guān)節(jié)被踩脫臼,韌帶撕裂。后經(jīng)法醫(yī)鑒定,王偉芳被毆打致輕傷二級。

王偉芳展示受傷部位的疤痕

當時,王偉芳家人報警,后在月垌派出所警察的保護下,王偉芳及其兩個兒子才脫離險境。

王偉芳的兩個兒子,當時被打致多處淤青。但對于此案,陸川縣公安局至今沒有立案偵查。

04 落馬警官操縱案件

對王偉芳被毆打致輕傷未予立案的理由,時任陸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長劉運明(劉運明因收受巨額賄賂于2020年11月被抓,2021年被判刑),以沒有找到目擊證人為由口頭答復不予立案。

不僅如此,劉運明還違法套用他人CT圖片為王輝華偽造輕傷一級傷殘鑒定書,唆使他人作偽證,以證明王偉芳的傷殘是自己跌倒所致。

面對房屋被毀,妹妹王偉芳及兩個外甥被打等一系列不公遭遇,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只能不斷地到玉林、南寧、北京等地申訴和上訪。

此間,令王偉芳兩個兒子沒有想到的是,陸川縣公安局傳訊了他們,其理由是有人舉報他們糾集黑惡勢力,參與了2017年農(nóng)歷正月初六的打架事件。

當時負責詢問的警察,也是劉運明。

在這次的詢問筆錄中,發(fā)現(xiàn)了一個令人震驚的事實:那就是劉運明偽造證據(jù)、操縱案件。

據(jù)王偉芳的兒子回憶,當時的詢問筆錄中有問到自己糾集他人參與打架的問題,當時自己的回答是“沒有這回事情”。

但在此后,有一次劉運明打電話給王偉芳的兒子劉某某到公安局,劉運明從電腦立調(diào)出筆錄給他看,其中的一張詢問筆錄中有自己承認糾集了兩卡車的人參與斗毆的內(nèi)容。

王偉芳的兒子劉某某說,這些沒有的事自己不可能承認。

當天,劉某某還發(fā)現(xiàn),這份筆錄的頁面上沒有自己的簽名。據(jù)此,可以認定該份筆錄系作假形成。

根據(jù)現(xiàn)場視頻以及目擊證人的證言顯示,現(xiàn)場只看到王偉芳及其兩個兒子及王偉芳被人圍毆,不存在王偉芳的兒子拉了兩卡車的人參與斗毆。

如果王偉芳的兒子劉某某所述屬實,那就是劉運明參與了詢問筆錄的作假,以及操縱了整個案件。

當天,劉運明正是用這份“假筆錄”威脅了王偉芳在醫(yī)院工作的兒子劉某某:如果你的舅舅們再上告,我隨時可以根據(jù)這份東西將你抓起來坐牢,你的工作也就丟了。

王偉芳的兒子劉某某因此被嚇得不行,再也不敢就母親被打致輕傷一事發(fā)聲。

王偉芳娘家多戶合住的老屋

王偉芳說,經(jīng)過這件事后,自己已經(jīng)5年沒有回過娘家。王偉芳的兩個兒子也表示,今后再也不敢到舅舅家去了。

相關(guān)材料顯示,劉運明在王亦光的案件中扮演了極其不光彩的角色。

2016年9月28日,陸川縣公安局對王亦光兄弟房屋被毀一事作出了不予立案的理由,其證據(jù)來源竟然是烏石鎮(zhèn)土地所月垌土地站原站長呂陽春,在沒有任何行政處罰依據(jù)的情況下,做了假口供,劉運明就是據(jù)此假證據(jù)操縱出了一份不予立案的通知書。

05 王文光兄弟被欺負多年,積怨引發(fā)殺人案件

在多方打壓之下,王文光兄弟自然感到不忿,多年來不斷地持續(xù)上告。

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因為上訪的問題,王亦光、王文光兄弟多次被拘留5至10日不等。

2018年3月16日,有人謊稱帶他們到廣東打工,用鎮(zhèn)政府的計生專用車將王文光、王亦光拉到玉林市海關(guān)大樓大廳門口,并讓他們在大廳門口,就自己歷年來的遭遇進行喊話。

結(jié)果,當天王文光兄弟被警察以喧嘩鬧事為由強行帶走。

2019年4月10日,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被陸川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和二年二個月。

應(yīng)該說,王文光、王亦光及其家人,從房屋被毀開始,歷經(jīng)了家人長期被欺負、多次被毆打致輕傷,因維權(quán)入獄,被落馬干警劉運明偽造證據(jù)打壓構(gòu)陷等不公正的遭遇,這些經(jīng)歷為后來的沖突、發(fā)生命案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2021年2月23日晚9點鐘左右,陸龍村委組織元垌隊選任新隊長,會上王文光與當年參與毀壞其房屋的王祥光,就生產(chǎn)隊的收支賬目問題,發(fā)生囗角。

據(jù)公開的證人證言顯示,事發(fā)當天,王文光剛說隊里應(yīng)該公開收支賬目時,王祥光就即刻反駁,并操起凳子欲毆打王文光。

沖突因此而起。

王祥光胞弟王玉光見狀,則操起一根棍棒對王文光進行追打?;靵y中,當王玉光一棍子朝王文光打過去后,王文光閃身避過,順手用一把從口袋中掏出的殺雞小刀,一刀就捅在了王玉光的胸口上,致使王玉光死亡。

在王玉光被王文光捅了一刀之后,另一邊的王亦光,也掏出了一把殺雞刀,與王文榮、王飛林等人發(fā)生對峙與爭吵。

王亦光剛掏出刀,就被村干部劉業(yè)順帶離了現(xiàn)場。王亦光沒有參與王文光與王玉光之間的打斗。

案發(fā)后,判決的結(jié)果卻令王亦光、王文光的家屬再次感到了不公平。

2021年11月16日,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文光無期徒刑,判決王亦光有期徒刑6年。

對此判決,王文光、王亦光二人的家屬均表示判得過重,王文光的行為并不是故意傷害,而是防衛(wèi)過當;王亦光則根本沒有參與同王玉光的打斗,也被判了六年,讓人難以信服。

后記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王文光殺人,也是一種被逼無奈。

王文光兄弟的合法宅基地翻建房屋,經(jīng)過了當?shù)卮逦J可。

王玉光家族則仗勢作歹,通過公安機關(guān)的腐敗干部劉運明的庇護,一直在打壓王文光家族成員。

王文光胞妹王偉芳被毆打致二級輕傷,4年多時間竟然無人過問;為維護合法權(quán)益,一次又一次的上訪申訴,卻因此而入獄坐牢。

對王亦光、王文光兄弟二人來說,司法救助的通道完全被人為割斷,事態(tài)一度發(fā)展到了忍無可忍的絕望境地。

悲劇業(yè)已發(fā)生,但矛盾沖突的原點和癥結(jié),至今仍然沒有得到解決。毀壞王亦光、王文光房屋的肇事者仍然沒有得到處理,毆打致王偉芳致輕傷的元兇也仍然逍遙法外。

縱觀案件過程,一起本來不該發(fā)生的命案,卻因當?shù)啬承┎块T的不作為,公安機關(guān)腐敗干部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導致了矛盾不斷升級、激化,致使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最終演化成殺人害命的人間悲劇。

關(guān)鍵詞: 陸川縣公安局 詢問筆錄 不予立案 公安機關(guān) 正月初六

責任編輯:Rex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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