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資料:《中國刑事警察》雜志編輯部編,《偵察經(jīng)典2000/2001/2002》
今日的龍南商貿(mào)中心
2000年6月15日12時30分,黑龍江省大慶市公安局讓胡路分局某派出所的一名民警著警服駕車來到龍南商貿(mào)中心的一家手機店購買手機,正當他付完款正在辦理入網(wǎng)手續(xù)時,突然被一名歹徒從后面用混凝土塊襲擊頭部,隨即又被另外兩名歹徒?jīng)_上來對他進行圍毆,其中一人還持刀對他進行捅刺將其刺傷。他頓時喪失了反抗能力,身上的一支64式手槍(俗稱“小砸炮”)和7發(fā)子彈被搶走。三名歹徒得手后即刻逃竄,該民警帶傷奮力追出150米,但因為體力不支讓歹徒逃跑,只能返回派出所向上級報告。
今日的大慶市公安局正門
裝在槍套中的64式手槍
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搶奪民警的手槍,簡直就是對公安機關的公然挑釁,大慶市公安局肖鳳鳴局長親自出馬,帶領主管刑偵的林國利副局長以及市局、區(qū)分局兩級刑偵技術人員趕到現(xiàn)場,當場部署了以下措施:在出入整個大慶市的九個主要路口布置警力進行設卡堵截,檢查所有出入市區(qū)的車輛;布置警力對大慶火車站和大慶長途汽車站進行封鎖和清查,查找符合罪犯體貌特征的人員,防止被搶槍支和子彈流出大慶市;全市各公安分局包括內(nèi)勤在內(nèi)的所有干警全員出動,對市內(nèi)各主要街道路口設卡堵截,力爭用最快的速度發(fā)現(xiàn)和查獲罪犯,消除社會隱患。
然而清查了近一個月卻始終沒有結果,然而在7月12日,新的案子又發(fā)生了——
7月12日12時左右,大慶市讓胡路區(qū)乘風商場二樓的珠寶柜臺發(fā)生了一起持槍搶劫案,兩名歹徒扮做顧客,以看金手鏈為名騙女營業(yè)員打開柜臺,然后突然掏出手槍和匕首威脅女營業(yè)員“不許出聲,不然就打死你!”
今日的乘風商場
女營業(yè)員當即嚇得呆若木雞,任由歹徒洗劫柜臺。歹徒搶走金項鏈、金手鏈十多條,總重量336.576克,案值三萬多元。作案后,兩名歹徒立即逃離現(xiàn)場。
三個多小時后的15時50分,薩爾圖區(qū)東風新村天馬商場珠寶城突然闖入三名歹徒,一名持槍、兩名持刀,威逼營業(yè)員交出金首飾,總共搶走了金項鏈七條,項鏈金墜一組,總重量520.14克,案值六萬多元,然后又逼迫女營業(yè)員打開了收銀臺,將里面的10300元現(xiàn)金劫走后才逃離現(xiàn)場。
接到報案后,大慶市公安局局、讓胡路公安分局和薩爾圖公安分局的刑偵和技術部門分別對兩個進行現(xiàn)場勘查,并找受害者和現(xiàn)場目擊者進行訪問,初步認為這兩起案子是同一伙歹徒所為,而對那支手槍的描述,警方認為很有可能是6.15搶槍襲警案中被搶走的那支64式手槍。三起案件先搶槍后搶劫,具有前后因果關系,罪犯人數(shù)和體貌特征一致,后兩起搶劫案的作案工具相同,據(jù)此警方認為三起案件具備并案偵查的條件。
64式手槍
一個月內(nèi),大慶市內(nèi)發(fā)生了一起搶槍襲警案和兩起持槍搶劫案,在大慶市引發(fā)了強烈的社會反響,大慶市市委、市政府要求大慶市公安局盡快偵破此案。于是,大慶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分管刑偵的林國利副局長為組長,郝德江副局長為副組長,抽調(diào)市局、讓胡路公安分局和薩爾圖公安分局刑偵部門的60名干警組成專案組,對本案進行專案專辦。
經(jīng)過初步分析,專案組認為歹徒公然搶奪民警槍支,并在繁華商業(yè)區(qū)公然作案,毫無偽裝,不怕暴露身份,膽大妄為,不計后果。較大可能是流竄作案,但也不排除有犯罪團伙成員在大慶有落腳點的可能,三名歹徒中至少有一人或者兩人有過犯罪前科。經(jīng)討論,專案組將排查范圍確定在讓胡路區(qū)為中心向外擴展。
通過受害者和目擊者的描述,專案組刻畫出了三名罪犯的基本特征如下:
罪犯甲:24~25歲左右,身高1.75米左右,皮膚較黑,臉型較瘦,下頜較尖,留自由式發(fā)型,身穿暗格半袖襯衫。
罪犯乙:26歲左右,身高1.75米左右,方臉,面部皮膚粗糙坑洼,留自由式發(fā)型,身穿米色格子半袖襯衫。
罪犯丙:25~26歲左右,身高1.80米左右,圓臉,頭發(fā)較長,身穿白色半袖襯衫和藍色褲子,操黑龍江口音并持一把尖刀。
在排查工作進行的同時,專案組在6月15日下午在市局召開了有各分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和刑警大隊長參加的緊急會議,會議上公布了案情并部署工作任務。命令讓胡路、薩爾圖、龍鳳、紅崗、乙烯和開發(fā)區(qū)六個區(qū)分局同時調(diào)動警力對各自的管區(qū)內(nèi)的常住人口和外來暫住人口進行排查以發(fā)現(xiàn)符合歹徒體貌特征的人員。對轄區(qū)內(nèi)的旅社、賓館、酒店和各種諸如洗浴城之類的行業(yè)場所進行地毯式清查,尋找罪犯的落腳點;對轄區(qū)內(nèi)的重點控制對象,特別是與罪犯體貌特征相符、尤其是有前科的重點嫌疑對象進行逐個審查。另外,專案組還在大慶市交通廣播電臺向全市公布案情和罪犯的體貌特征,廣泛發(fā)動群眾提供線索。
今日的大慶市公安局讓胡路分局
今日的大慶市公安局薩爾圖分局
黑龍江省公安廳對本案也極為關注,在省廳的協(xié)調(diào)下,專案組在全省范圍內(nèi)印發(fā)協(xié)查通報、通報罪犯的模擬畫像,各縣市公安局紛紛給予大力配合,編織起一張追捕罪犯的大網(wǎng),通過以物找人、以人找人的方法,重點放在控制銷贓和摸排具體作案人的體貌特征上,發(fā)動群眾積極舉報,對提供有價值的線索的群眾給予獎勵,若能幫助最終破案的線索還將給予重獎。
在隨后的九天時間(至7月21日)里,專案組總共調(diào)查了大慶市常住人口381353人,暫住人口98432人,走訪出租屋2764戶,行業(yè)場所5874家,清查“三小”部位1225家,出租車司機2376名,發(fā)協(xié)查通報和罪犯模擬畫像兩萬余張,派出的工作組足跡遍布黑龍江省內(nèi)的6個市、31個縣區(qū)和7個勞教場所,重點審查重點懷疑對象1764名,但是一無所獲。部分參戰(zhàn)民警不同程度地出現(xiàn)了泄氣和畏難的情緒。
7月21日晚,專案組召開全市參戰(zhàn)民警會議,及時檢討前段時間辦案的得失,認為之前確定的以物找人、以人找人的思路是正確的,采取的措施也是得力有效的,目標之所以沒有出現(xiàn),是因為功夫不到,時間不到,只要堅持查下去,早晚會把罪犯給挖出來的。
7月26日16時左右,薩爾圖區(qū)的一家舊金收購店來了兩個賣黃金項鏈的人,一男一女,收來的項鏈經(jīng)天馬商場珠寶城營業(yè)員和制作項鏈的工匠辨認,認定這幾根項鏈與天馬珠寶商城被搶項鏈極為相像。于是,專案組立即派人針對這條線索進行深入排查——
7月27日,專案組查明賣項鏈的兩人中的女子是本市暫住人員潘洪濤的女友,本市人,找到這名女子經(jīng)詢問得知項鏈是潘洪濤“委托”她出售的。根據(jù)她的交代,專案組對潘洪濤在大慶市內(nèi)的幾處可能的落腳點進行布控,于當天11時30分將潘洪濤秘密控制并對他的住處進行搜查卻沒有查獲什么有價值的物品,潘洪濤也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拒絕配合。
警方隨后對潘洪濤的社會關系和親屬進行排摸,并對他的親屬和朋友進行了工作,得知潘洪濤的表哥姜術峰和另一個男子在案發(fā)期間曾經(jīng)在大慶市暫??;潘洪濤無業(yè),成天游手好閑,但近期卻新買了一部手機,還帶女友去了一趟鏡泊湖,花費3000多元,顯然支出與其收入并不相稱。
為了盡快撬開潘洪濤的嘴,刑警大隊王爾君副大隊長親自上陣,針對潘洪濤經(jīng)濟收入和支出嚴重不符這一事實為突破點全力猛攻,最終潘洪濤的心理防線在當晚全面崩潰,交代了他伙同姜術峰、姜術慶兄弟以及張憲龍于6月15日襲擊民警并搶奪槍支彈藥和7月12日先后在乘風商場和天馬商場珠寶城搶劫金飾品的犯罪事實,并且供認了姜氏兄弟和張憲龍可能藏匿于哈爾濱雙城市(今雙城區(qū))杏山鎮(zhèn)金山村的家中。
于是,專案組立即組織緝捕小組連夜出擊對姜術峰等人進行抓捕。
7月28日1時,薩爾圖公安分局劉勇局長、劉連生副局長和市局刑警支隊趙立忠副支隊長帶領24名偵查員出發(fā)趕往雙城市,4時30分,隊伍趕到杏山鎮(zhèn),分乘三輛吉普車和一輛面包車來到金山村,到達后就馬不停蹄地在杏山鎮(zhèn)派出所的配合下對三名罪犯的親屬以及可能的落腳點進行全面布控。
在布控完畢后,抓捕組分成三個抓捕小組,第一組由薩爾圖分局刑警大隊魏洪慶大隊長帶著偵查員宋民福、侯利民、鄭昌軍和徐春輝負責抓捕張憲龍;第二組由薩爾圖分局刑警大隊王爾君副大隊長帶領偵查員孫昌志、于晶蘇和周朋友負責抓捕姜術慶;第三組由新星地區(qū)刑警隊朱為民隊長帶著偵查員宿國慶、關明玉、朱利輝、王東銳和王明強負責抓捕姜術峰。每組由一名熟悉情況的村干部充作向?qū)?,定?時同時行動。
6時05分,魏洪慶抓捕組沖入張憲龍家中,將張憲龍在被窩中生擒;朱為民沖入姜術峰家時剛好遇到姜術峰準備逃跑,當即將他摁倒在自家的院子中,在他家的煙道中搜出了一支64式手槍,槍的彈夾中七發(fā)子彈一發(fā)不少,經(jīng)核對槍號,確系6月15日襲擊民警搶得的那支手槍。
王爾君抓捕組對姜術慶的抓捕卻非常不順,幾處可能的落腳點全部撲空,于是迅速就地開展查訪,很快得知姜術慶已經(jīng)逃往牡丹江市寧安縣某山村的妹妹家中。于是專案組迅速聯(lián)系正在哈爾濱的偵查員范春明、李連生、付彥東、李兆奇四人前往寧安縣抓捕姜術慶,至當夜22時,寧安消息傳來,姜術慶順利歸案。
根據(jù)四人的交代:2000年6月14日,因斗毆和敲詐勒索被判刑三年的姜術慶刑滿釋放,剛被釋放就和本村青年張憲龍,叔伯兄弟姜術峰一起來到大慶投奔姜術峰的表弟潘洪濤。6月14日,四人在洗浴中心泡澡時商定“整一支槍干點事兒,好發(fā)大財”。
6月15日,四人上街尋找作案目標,在讓胡路區(qū)龍南商廈附近看見一個腰里別著手槍的民警,四人決定就搶他的槍,于是由潘洪濤在商廈門口把風,姜術峰、姜術慶和張憲龍跟著民警進入手機店,得手后四人分頭逃跑,下午在乘風莊匯合,當晚租房住在乘風莊。
6月20日,姜術峰帶著搶來的手槍與張憲龍回到雙城的家中,月底時張憲龍返回大慶和姜術慶、潘洪濤匯合,在2路小客車上搶劫了一對夫婦的黑色手提包,搶走了現(xiàn)金7500元,另有存折一本和手機充電器一副。7月初的時候姜術峰也返回大慶,四人在7月10日密謀搶劫珠寶商店并在乘風莊市場買了兩把尖刀作為作案工具。
7月12日12時,姜術峰和張憲龍搶劫了乘風商場二樓的珠寶柜臺,得手后認為珠寶商店最好得手,于是四人決定接著再搶一票,于是由潘洪濤乘出租車去東風新村踩點,在選定天馬珠寶城后打電話通知另外三人,15時40分,姜術峰、姜術慶和張憲龍打車來到東風新村的街心公園與潘洪濤匯合,由潘洪濤把風,姜術峰、姜術慶和張憲龍沖入天馬珠寶商城搶劫,事后四人一起打車返回乘風莊。
7月13日1時,四人在讓胡路火車站(位于黑龍江省大慶市讓胡路區(qū)的一等車站)搭乘302次旅客列車逃往哈爾濱并在道外區(qū)北十四道街天河浴池落腳并分贓。
讓胡路站站房
分贓后,姜術慶在牡丹江市寧安縣的妹妹家躲藏,姜術峰和張憲龍回到雙城市的家中,潘洪濤與女友一起到哈爾濱、鏡泊湖等地玩了一圈后返回大慶。
根據(jù)四人的供述,專案組總共收繳各種黃金首飾130克,手機四部,摩托車一輛和現(xiàn)金11000元。
自6月15日襲擊民警搶槍案發(fā)至7月28日破案,歷時44天。四人因搶劫罪、故意傷人罪被批準逮捕,判決不詳,歡迎知情小伙伴積極補充。
關鍵詞: 大慶市公安局 公安分局 讓胡路區(qū) 刑警大隊 天馬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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