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份,陜西省寶雞火車站,人頭攢動,一名頭戴墨鏡,渾身上下被包裹得嚴嚴實實的年輕人,正準備買票過安檢上車。
這時,一群身著制服的公安人員,突然從四面八方?jīng)_過來,合力將年輕人摁倒在地:“許霆是吧?等你很久了,有件事情需要你配合調查,跟我們走一趟吧……”
年輕人被嚇壞了,在地上不安的劇烈掙扎起來:“誰?你們是誰?憑什么抓我,放開我……”
火車站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周圍準備過安檢的乘客也嚇了一大跳,忍不住后退了好幾步,留出一大片空地。
但公安人員卻并未與年輕人多費口舌,直接掏出手銬將他拷住,然后就押著他上了警車。
圖 | 過安檢買票進站
“你的姓名,職務?”公安局審訊室里,正在進行一場緊張的心里博弈。
可年輕人卻是顧左右而言他:“你們公安不分青紅皂白抓人,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膽子太大了吧?你們還有沒有王法?”
但負責審訊的公安人員卻根本不聽他的辯解,猛地一拍桌子,沉聲厲斥道:“許霆,有些事你既然敢做,就必須付出相應的代價,你真以為我們公安沒有確鑿證據(jù),就敢在大庭廣眾之下私自抓人嗎?”
那么,這名年輕人到底是什么人?犯了什么罪?為何會被公安突然逮捕?最后法院又會對他如何審判呢?
圖 | 公安逮捕嫌疑人
許霆原來是山西翼城人,2006年時,他23歲,到廣州市尋找在廣州白天鵝賓館實習的女朋友,而這也是他第一次出遠門來到這樣的大城市。
因為人生地不熟,加之廣州的物價很高,所以他很快就花光了自己的積蓄,短短幾天時間兜里只剩下了2塊錢,只能坐公交車返回住處。
但沒想到卻看錯了指示牌,方向坐反了,最后只能步行回去,這樣的經(jīng)歷堪稱無比凄慘。就這樣渾渾噩噩過了一個月后,許霆才找了一個保安的工作,算是能養(yǎng)家糊口,安身立命。
本以為日子就只能這么平淡地過下去,沒想到命運卻突然給他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圖 | 保安
2006年的4月21號深夜10點,許霆結束了一天站崗執(zhí)勤的工作后,饑腸轆轆,就打算叫上同事郭鞍山,到附近商業(yè)銀行的ATM機取點錢。
看著工資卡賬戶余額只剩下100多塊,許霆無奈地癟了癟嘴,心里感慨大城市不好混,但好在過兩天就會發(fā)工資了,只取上100元就夠,省著點花也能夠一個星期。
所以許霆就輸入密碼,準備開始取錢。但沒想到在輸入100元的數(shù)目后,ATM機卻遲遲吐不出錢來。
許霆有些不耐煩了,憤怒地拍了機器一下,正準備破口大罵,但ATM機的顯示頻上卻突然多顯示了一個10,然后取款口就一下子吐出來1000元現(xiàn)金。
圖 | 許霆到廣州銀行
生性老實巴交的許霆哪里見過這種陣仗?當時腦子里一片空白,可看著貨真價實的真金白銀,許霆在驚訝之余又感覺非常幸運,心想這可真是天降橫財,看來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打算讓我白撿一些錢。
所以面對這種誘惑,許霆的呼吸忍不住變得粗重起來,想也不想就將錢裝進了口袋,這種大便宜不占白不占。至于將多出來的錢上交銀行,許霆壓根就沒想過。
拍著胸脯深呼吸幾下,許霆慢慢平復了一下激動的心情后,就輸入密碼,想看看自己的余額還剩下多少?
沒想到屏幕上顯示的余額竟然還是100多元錢,根本沒有任何變化。那么,這是銀行的ATM機發(fā)生故障了?這可是千載難逢的好事啊。
圖 | 到銀行ATM機取錢
許霆激動壞了,馬上就將這個情況告訴了一起來的同事郭鞍山,二人交頭接耳地合計了一下,打算多來上幾次,看看到底能取出多少錢來?
然后,許霆和郭鞍山就來來往往向ATM機跑了整整171次,而且每次間隔的時間都很短,生怕被別人也發(fā)現(xiàn)ATM損壞故障的情況。
從當天晚上10點開始,到第二天凌晨1點,許霆和郭鞍山,就在這臺故障損壞的ATM機前,取了整整3個多小時的錢。
圖 | 到銀行取錢(圖片來自網(wǎng)絡)
因為取出來的錢太多,所以他們只能將錢拼命的往衣服和褲兜子里塞,臉上驚喜和激動的笑容就沒停過。
估計在當時,他們都已經(jīng)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了,眼睛里只有ATM機,只有出鈔口不斷吐出來的嶄新現(xiàn)金。
其實一開始,許霆只以為自己撿到了大便宜,并沒有主觀犯罪的意思,可當他將ATM機故障破損的消息告訴自己的同事郭鞍山后,事情就發(fā)生了本質的變化。
也許是因為多了一個知情人替他分擔罪責,許霆的膽子一下就變得大了起來。他來來回回一共從ATM機里取走了17萬5000元。
圖 | 到ATM機取錢
而他的同伙郭鞍山的膽子沒他大,只求穩(wěn)的心態(tài),沒敢取得太多,即便真金白銀就在眼前,但他卻依然在最后關頭保持了理智,克制住了對金錢的欲望,只取走了1萬8000元錢。
后來二人回到住處一合計,頓時冷汗就下來了,當時取錢的時候覺得心里很爽,但當事后冷靜下來,才感覺到這筆錢有些“燙手”。
因為平白無故少了這么多錢,銀行是一定會追究的,雖然當時取錢的時候沒人發(fā)現(xiàn),但萬一呢,萬一追查到了他們的身上怎么辦?到時候可就吃不了兜著走了,沒準兒還得吃牢飯呢。
圖 | 許霆和同事在一起
所以,許霆和郭鞍山第二天就沒去上班,而是買票乘車離開了廣州,開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
但與許霆不一樣的是,郭鞍山的內心對于這筆多出來的錢,始終都有一種非常不安的感覺,生怕被銀行發(fā)現(xiàn)舉報到公安局,生怕自己有朝一日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經(jīng)過多日的心理折磨后,郭鞍山最終于11月7號,在外潛逃大半年后,又重新返回了廣州市,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如實交代出了那天深夜,他與同事許霆財迷心竅,趁著銀行ATM機故障損壞,私自取錢的全部經(jīng)過,馬上就引起了公安的高度懷疑。
而讓公安民警感到震驚的是,郭鞍山從ATM機取出的1萬8000元錢,竟然分文未動,一分沒花。
圖 | 主動投案自首
而許霆就不一樣了,他從銀行ATM機盜取17.5萬之后,就離開廣州時,在外潛逃了整整一年之久。那17.5萬也全部被他用來做了各類投資。
但很明顯,許霆的學歷不高,沒有經(jīng)濟頭腦,更沒有太多的人生閱歷,完全就不是做生意的材料,所以僅過去半年時間,他的錢就虧了個一干二凈。
最后在2007年5月份,乘火車潛逃至陜西省寶雞站的時候,被警方掌握了全部行蹤和犯罪證據(jù),直接逮捕歸案。
經(jīng)過詳細的審訊和調查取證之后,廣州市的公安機關迅速將許霆移送法院,依法進行審判。
圖 | 許霆被公安逮捕
在該次涉嫌偷竊銀行資產(chǎn)的事件中,郭鞍山因為是主動投案自首,而且從ATM機盜取的現(xiàn)金數(shù)額并不多,而且已經(jīng)一分不少,全數(shù)退還銀行。
主觀惡意較小,所以經(jīng)過法院嚴格審理,依法判處郭鞍山一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00元整,算是小懲大誡。
但主要嫌疑人許霆的處罰就非常嚴重了,法院針對許霆的所作所為給出的起訴罪名是“非法占有,并伙同他人,采用秘密不法手段,對國家金融機構進行盜竊”。
涉嫌偷盜金額特別巨大,行為非?;恼Q,造成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犯盜竊罪事實成立。所以直接判處許霆無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意味著許霆的后半生,將在監(jiān)牢鐵窗中渡過,而這個時候許霆才20歲出頭,可以說人生剛剛開始。
圖 | 許霆接受審判
17萬元在我們現(xiàn)在看來,雖然并不算多少錢,但在那個還沒走出“萬元戶”影響的時代里,這已經(jīng)堪稱一筆“巨款”。
所以,法院就認為許霆涉嫌盜竊金額特別巨大,造成了非常嚴重的不良社會影響,因此在一審判決中,直接判處無期徒刑。
可是當法院的判決結果傳出后,卻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議,如果從法律的專業(yè)角度來看:
許霆的行為其實并不構成刑事重大的違法犯罪,充其量只能算是民法中的個人不當?shù)美眩刑幰粋€20歲出頭的孩子無期徒刑,未免有些過于殘忍和冷酷無情。
圖 | 許霆接受審判
畢竟在大多數(shù)人看來:就算許霆盜竊國家金融機構的罪名成立,但也并不是什么不法或非法的手段,銀行的ATM機故障損壞,本來就有很大的風險,才讓許霆有機可乘。
就算當天許霆沒有去取錢,也會有別人發(fā)現(xiàn)這一漏洞,難道就一定能保證沒有人見財起意嗎?所以這樣推算的話,銀行本身,是不是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呢?否則這對于許霆來說,未免太不公平。
但說一千道一萬,法院一審判決都不應該聽取任何一方的一面之詞,就之前判處許霆無期徒刑,他才20歲出頭,人生才剛剛開始,還有大半輩子的時間可以揮霍,難道只能在監(jiān)獄里度過余生嗎?
法院這樣的判決,有點不近人情,也沒有考慮過詳細的案件經(jīng)過,以及當時人物的心理狀態(tài)活動等,難道銀行就沒有責任嗎?他們難道就不該為ATM機的故障損壞而“背鍋”嗎?
圖 | 許霆在法院接受審判
但是,從當年的時代背景來看,廣州市法院給到許霆的判決卻又沒有太大的問題,因為當時寫進刑法的一條是“盜竊國家金融機構,數(shù)額巨大者,可以酌情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而按照2006年時的經(jīng)濟背景,涉嫌盜竊公共財產(chǎn)3萬到10萬元以上,就已經(jīng)屬于金額特別巨大了,而許霆從銀行ATM機上取出的現(xiàn)金是17.5萬元,甚至已經(jīng)遠遠超出了10萬元的界限。
如果法院嚴格按照相關條款進行審查嚴判的話,是完全有可能被當庭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
圖 | 從ATM機盜取現(xiàn)金
可能這樣的法律條款,在今天看來,大家會有許多不理解。17萬也不算什么大錢,為什么會屬于“金額特別巨大”呢?為何會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呢?
其實,這與當時國內的經(jīng)濟市場大環(huán)境和居民整體消費水平息息相關。
圖 | 17萬元
17萬已經(jīng)可以在大多數(shù)的二三線城市,全款買一套房子了,甚至在一線城市也能過得衣食無憂,所以這么對比的話,許霆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也算是比較合理的,甚至可以說已經(jīng)法外開恩了。
而法院之所以沒有判許霆死刑,而是判處他無期徒刑,除了當時的普遍輿論壓力很大,全部不支持對許霆進行從嚴重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許霆并不具備主觀意識犯罪的條件。
從心理層面來講,一個人因為撿了銀行ATM機的漏洞,過量取走不輸于他的錢,就將其判處死刑,對于法官本人而言,也實在無法做到。
圖 | 保安到銀行取錢(圖片來自網(wǎng)絡)
但法院畢竟是法院,必須做到執(zhí)法公正,依法判決,所以當時,法官只能頂著外界輿論壓力的狂轟濫炸,強行判處許霆無期徒刑。
結果顯而易見,許霆當然不會同意這樣的審判結果,馬上就提起了上訴。而他的上訴和社會輿論壓力,也迫使法院不得不做出將案件進入二審的決定。
圖 | 許霆提起上訴
但就在這一期間,國內卻突然興起了一股針對法律相關條款的討論熱潮,除了憤憤不平的老百姓之外,一些律政行業(yè)精英、專家學者,也全部參與了進來,積極發(fā)表著自己的意見。
竟然間接推動了我國刑法的改革,所以許霆一案其實是起到了一定警醒作用的,否則刑法改革的時間還有可能繼續(xù)推遲。
而就在這樣的“全民熱議”、“全民聚焦”之下,廣州市法院于2008年3月份,對許霆一案,進行了二次開庭審理。
不過二審判決中,法官依然認定:許霆非法盜竊國家金融機構罪名成立。
圖 | 許霆接受審判
但這一次,所有的庭審人員、法官判案公安機關都普遍達成了一個共識:如果維持原判,再一次判處許霆無期徒刑的話,很可能會在社會上引發(fā)嚴重的連鎖反應。
所以在二次庭審時,法院也將銀行監(jiān)管不力的過錯,納入了對許霆的量刑考慮之內。許霆是因為銀行ATM機發(fā)生故障損壞,才心生貪念,實施了非法盜竊的行為。
如果銀行ATM機完好無損,那他自然不會進行盜竊,所以并沒有任何主觀上的犯罪心理觀念,違法程度較輕,也沒有對社會環(huán)境造成太大的負面影響。
因此,二次庭審時,無期徒刑就已經(jīng)不在法官的考慮范圍之內了。
圖 | 許霆案
同時在充分考慮了判決結果在社會上產(chǎn)生的影響后,經(jīng)多方商討和考量,最后二審改判許霆5年有期徒刑,從無期鐵窗生涯變成5年,這已經(jīng)是最好結果,也足以給外界群眾一個交代。
二審結束后,許霆在公安機關的監(jiān)管下,面對記者采訪時,淚流滿滿,感謝政府愿意給他一次重新來過的機會,對于他而言,5年有期徒刑已經(jīng)是很好的結局了。
可法院的判決結果,許霆的父親卻并不愿意接受,一味強調自己的兒子只是有錯,但沒有罪。
在他看來,許霆只是太貪了一些,只要把錢還上就行,為什么還要讓兒子服刑?這樣的案底可是會記入檔案,伴隨他一生的。
圖 | 許霆和父親合影
不過縱觀許霆案始末,相信很多人也會產(chǎn)生一個疑問:既然法院量刑都要根據(jù)法律相關條款,法院難道僅僅只是因為社會輿論發(fā)酵的壓力,就在二審直接將許霆的無期徒刑改判為5年有期徒刑?是否有些太過隨意兒戲?
其實并不是如此,據(jù)當時的法官事后回憶:許霆的確犯了私自道歉國家金融機構,罪名成立。
所以,初審判決他無期徒刑是非常適用的。但法院之所以在二審時,改判許霆5年有期徒刑,考慮的因素有很多,社會輿論發(fā)酵只是很小一部分。
最重要的是,許霆這起案件非常特殊,并不屬于主觀犯罪,而是銀行監(jiān)管不力,導致ATM機損壞故障,導致許霆心生歹意。
圖 | 許霆接受審判
所以也可以根據(jù)刑法相關減輕處罰的規(guī)定,對其進行適當合理的減刑,其實說到底,死刑和無期徒刑,適合對社會公共秩序安全造成嚴重惡劣影響的大奸大惡者。
很顯然,許霆的罪行并不足以達到這樣的標準。
圖 | 許霆
而許霆案也成為了國家2006年至2007年度最為經(jīng)典的十大影響訴訟案之一,因為在這起案件中,許霆幾乎憑借一己之力推動了我國刑法的改革,讓法律更具專業(yè)細節(jié)化,也多出了一絲人性化。
而對于許霆本人而言,其實他并不愿意成為推動改革刑法的重要人物,他只是貪了便宜吃了大虧而已。
不過當5年服刑期滿,許霆出獄后,卻也忍不住感慨:還是自由的氣息好啊。
后來,許霆還在2013年時,重新對法院提起上訴,要求重新審理自己的案件,但法院卻認為此案早已完結,所以許霆本人也就不再繼續(xù)堅持。
圖 | 許霆刑滿釋放
從此以后,許霆慢慢淡出所有人的視線,回歸家庭,重新開始了嶄新的生活。
責任編輯:Rex_01